第 11 章 木桌的红漆不知多少年前就已经脱落了,长年累月的油污为木桌重新漆上了一层油光发亮的黑褐色。郑千秋为桌子怠?(第1/3页)
木桌的红漆不知多少年前就已经脱落了,长年累月的油污为木桌重新漆上了一层油光发亮的黑褐色。
郑千秋为桌子垫上一层麻布,解开一个白色塑料袋,取出了袋中被章白无情“肢解”的古书。
章白将书拆成一页一页的时候没有半点怜惜之意,本就脆弱的纸张在他的蹂*躏之下伤痕累累。
郑千秋用毛笔尖尖沾了一点鱼胶,小心翼翼地涂在了纸张的裂痕上,然后放在一边等待晾干。这么粘其实并不牢固,但是没办法,桃花源村科技水平还停留在四百多年前,根本就没有透明胶带。
郑千秋忙活了一整天,终于将纸张上的裂痕都粘了起来。他揉了揉酸胀的眼睛,望着窗外的夕阳苦笑。
这还仅仅只是开始。吃完晚饭后,他还要将这零零散散五百多页纸一页一页用胶水粘起来,重新制作成一本书。
任重而道远啊。
入夜,郑千秋点了一盏小烛灯,烛光将他的脸颊映成了温暖的橘黄色。忙活了一个多时辰,他才粘好了前五十页,距离五百多页还横着万里长征中的无数座大山。
背后一阵冷风袭来,窗户吱嘎一声被打开。冯睿已经提前打过招呼,这次没有敲窗,就直接进来了。
郑千秋觉得他和冯睿本来是在进行正常的人际交往,可是冯睿总是这么鬼鬼祟祟,倒让他觉得有几分不自在了。
搞得跟偷汉子似的。
冯睿一进来,就看到郑千秋坐在书案前,提着毛笔,专注地将胶水涂在纸张的边缘,甚至都没有回头看他一眼。
冯睿有些不太高兴。他已经习惯于成为众人的焦点,女孩子们的追捧更是让他飘飘欲仙,养成了自恋的臭毛病。
或许是出于一种直觉,从看到郑千秋的第一眼起,冯睿就觉得他和自己是同一类人——都喜欢男人。冯睿曾用言语隐晦地试探过两次,可是郑千秋却对他的试探毫无反应。
这愈发让冯睿觉得相当不爽。如果郑千秋喜欢男人,怎么可能对他一点兴趣都没有?不应该啊。
冯睿凑到郑千秋跟前刷存在感:“你为什么非要把书一页一页粘起来?”
“这本书对我来说很重要。”郑千秋手上的动作依旧不停。
“嗯......我是说,你这样一页一页粘,得粘到猴年马月?为什么不把书缝起来?”
郑千秋停下了手上的动作,看着冯睿:“缝起来?”
冯睿猛点头:“线装本。”
郑千秋身为一个现代人,极少见到真正的线装书,一时半会儿倒是没想过这一条思路。
“不过这本书很厚,针可能穿不进去。”郑千秋说。
“你等一下,我去去就来。”
冯睿翻窗,一溜烟跑了。几分钟以后,他又出现在郑千秋眼前,手里拿着一根细长细长的针,一个榔头,一卷线,还有一张牛皮纸。
冯睿抖了抖牛皮纸,说:“我看你的书缺张书皮,你看这个怎么样?”
与市面上的牛皮色包书纸不同,冯睿手里举的是真正的小牛皮。配上郑千秋这本西式风格的古书,就像螺栓配上了螺母,再合适不过了。
郑千秋知道,桃花源村很穷,这样一张小牛皮在村里应该是很珍贵的东西。
郑千秋尚未开口回绝,冯睿就说:“你忘啦,昨天你答对一道题,我说过要给你奖励,你可别不给我这个机会。”
郑千秋想了想,还真有这么一回事。
冯睿用小牛皮将五百多页纸包起来,比划比划大小,然后用小刀裁去了小牛皮多余的部分。
“你帮我压着。”冯睿双手按着书的上下两端,说。
郑千秋依言照办。
冯睿将细长细长的针插在书皮上,俯身弯腰,专注地盯着针。他一只手捏着针,另一只手握着榔头,一下一下在针的尾端敲击。
长针随着他的动作渐渐穿透了厚厚的纸张,没入了书中。当针彻底穿过整本书后,冯睿一拉针头,线就穿过了针眼。
“帮我按着这条线。”
冯睿的手上下飞舞着,不断将针钉进去,又不断将针拔*出来。随着他的动作,书的左边被缝上了规整的白线。
几只乌鸦在月前掠过,树影摇动,月光倾泻下一地斑驳碎玉,透过半开不开的窗户,落在了冯睿脸上。
郑千秋看着他如行云流水般流畅的动作,赞叹道:“她们说的果然没错。”
冯睿忙着缝书,头也没抬,问:“说什么啊?”
-->>(第1/3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