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我的混血女友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我的混血女友(二十一)極惡非道(第1/3页)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二十一)极恶非道那晚被花哥一伙人毒打,导致我肋骨断了四根、肾出血、脑震蕩、多处组织重度挫伤,差点就要了我的小命,看来英雄真不是好当的。

    我在医院足足躺了两个月,才渐渐恢复过来。

    这段时间可是苦了馨儿,她不仅要忙学习和拍电影的事,还要负责照顾我,整个人都瘦了一圈。

    先说说微电影的事吧,果不其然,馨儿落选了。

    这不仅是因为柳茹依把事前工作做得很足,更是因为那件事彻底得罪了徐总。

    不过剧组方面却很在意数量庞大的粉丝们,还是给馨儿安了一个镜头很少的角色,馨儿为了不辜负粉丝们的期望,还是参演了,好在期间什幺都没发生。

    之所以什幺都没发生,是因为徐总、陈老闆以及几个首脑人物,都被抓了。

    他们的罪名自然是多不胜数,只要随便找几个就够他们关一辈子。

    而策划这件事的人,就是差点把我打死的花哥。

    因为这个,本就不乾凈的花哥也受到了不少牵连,不过他早已做好了打算,让一个小弟顶了罪,而且听说他也有后台,没多久那个小弟也被放了出来。

    这些都是我听馨儿说的,因为我直到现在还下不了床,所有的消息都只能靠馨儿这个唯一的来源。

    期间柳茹依也来看过我一次,是趁馨儿不在的时候。

    她来的时候什幺都没有说,只是给我带了些补品和外用的药,她在我床边坐了几分钟,给我倒了一杯水就走了。

    我不知道她现在是怎幺想的,而我也不想去知道。

    或许那天我本来就不是去救她的,而是为了自己胸中的一腔热血,为了世间的一份正义。

    我现在只想快点出院,因为还有很多让我困惑的事等着我去解开,因为我还需要一个健康的身体去保护我的馨儿。

    这真是一段黯淡无光的日子,还好有馨儿能给我带来一些阳光。

    总算是挨到了出院。

    刚出医院的大门,初夏的阳光就洒在了我的身上,把我那快要发霉的身体好好消了消毒,微风也吹走了我身上的晦气,真是让人惬意。

    而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找花哥。

    我不仅是要去弄清事情的原因,更是因为我心中的那个想法愈发坚定,那就是既然做不了好人,做不了英雄,那我就做一个恶棍,我要去跟花哥混!去当人人都怕的黑社会!听馨儿说,那晚花哥把我送到了医院,支付了一部份医药费后就离开了,不过还是留了个地址和联繫方式。

    我循着他留下的地址,来到了l市的另一端,西城区。

    西城区是l市的老区,那些野蛮的原住民大都被留在了这里,干着些下三滥的营生,所以这里成了一个鱼龙混杂、乌烟瘴气的地方。

    之前就听人说没事别往西城跑,不然没命回来,可我哪还管得许多,只身一人来到了这个与l市整体风貌格格不入的地方。

    其实西城根本没有传言中那幺夸张,虽然街道髒乱差,显得很混乱,但这里老人居多,也都做着正当生意,看起来民风倒也淳朴,不过可能只是因为我看不到地下的一面罢了。

    我穿过七拐八绕的巷道,总算是来到了地址上标明的地方。

    这是一间不算太大的舖面,大门是用玻璃做的,上面贴满了各式纹身的图样,门头上挂着一块很古典的木匾,上面写着——花菱刺青。

    此时门口有一个看起来还未成年的小子在低着头扫地,见我过来,他才面无表情的看了我一眼。

    我刚进门,就被人从后面推开了,我不悦的回头一看,是三个染着头髮、混混模样的小年轻,一脸风风火火的样子。

    为首一人推开了我,然后朝着店里喊道:「老闆,给我整个纹身!」这时从里间出来了一个人,正是花哥。

    他看了看门口的人,先是给我一个眼神示意我先坐下,然后拿了一本图册递给了那个混混,说道:「看看喜欢哪个,里面的图案都能做。

    」混混没有理会,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回绝道:「看个毛啊,老子已经想好了,给我整个过肩龙,越大越霸气越好,就这里。

    」说着混混指向了自己的右肩。

    花哥笑了笑,放下了手中的图册,答道:「小兄弟,你可得想清楚了,纹上去就洗不了了,而且过肩龙不是谁都可以背得住的。

    」混混急了,给了手下一个眼神,那个手下赶紧从包里拿出了一大叠钞票,混混

-->>(第1/3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