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后都变得冷冰冰的。
他又把特务给自己的那套衣服摊开甩了甩,没有发现刀片或针头,倒是从口袋里掉出了一枚生锈的红sE铁质y币,他将y币捡起,上面刻着几个他看不懂的英文单词:“Bloodtract”。
……
恶魔的邀请,要答应吗?
不管怎么样……先活下去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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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小子不是疯子…是艺术:完美的杀手胚子,是个奇才呢,不仅能打,还有天生嗜血的杀戮天赋。”
两个月后的某个凌晨,血契特务又回到了那个偏远的不知名贫民窟。他刚亲眼看到“小疯子”拿着那把匕首刺穿了那个嘲笑他一夜之间,就成了被父母故意抛弃的孤儿的混混的咽喉。不止这样,“小疯子”还一边唱着走调的摇篮曲,一边把他分尸,挤血装进了尖叫瓶子,滋在了墙上当涂鸦喷漆玩。看的特务毛骨悚然,冷静的在心里悄悄评价他的杀人技巧——分尸的手法有些生疏,害得他浪费了好多血。这种玩法没有特别有趣高明,以前也见过把受害者的血抹到墙上以此威胁的……但对于这种第一次杀人没有经验的小孩……已经算很厉害了。可以,值得着重培养。
特务直接走上前,手搭上了“艺术品“”的肩膀,陆凛至猛的回头举起匕首:
“谁!”
该Si,第一次杀人就要被发现吗?!
不管怎么样先杀人灭口再说!
……哦,是他。
看清楚来人后仿佛是松了一口气,放下了匕首,但还是保持警惕:
“你怎么回来了?两个月已经过去了?”
“是的。你居然还活着。”特务冷冷地说
“你很惊讶?”
“这些日子你怎么过的?你应该不是第一次用匕首吧?”
“偷东西过活的。路上看到流浪猫狗会用一下试试手。”
“嗯。可以了,跟血契走吧,去做个杀手。”
作者的话:
……今天不小心被数学老师用激将法套出了我正在本网站写q1NgsE……希望ta没有认真去找这篇。
老师,如果您看到了这句话请关注一下。不要在评论区里透露我的年龄和个人信息。
现在大概是一个星期会更新3次,期间如果要停更会提前说,停更频率可能较高毕竟写也只是我的业余……
下一章有一点点sE,大概就是脱衣服检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