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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零十三行女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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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节(第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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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也是难得办到这么顺畅的离婚案,按照往常来说,离婚诉讼往往需要第二次、第三次开庭才能得出一个结果,但现在夫妻双方都同意了离婚、旁边还有个大肚子的女同志,还有什么好调解的呢。

    “既然原告和被告就离婚一事达成了一致,那么接下来讨论一下夫妻财产分割一事。”

    宁晔适时将钟玲提供的财产明细递给法官,“我国《婚姻法》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了要考虑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所以,在出轨导致的离婚案件中,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的权益。”

    她说出和钟玲提前商量好的话,“我方当事人的诉求是制衣厂与服装店平分,另外两人存款约五万块、两年前购置的幸福小区的房子估值约为一万七千块,还有置办的家具、电器等等,这部分财产需分割三分之二给我的当事人。”

    姚海林立刻提出异议,“不行,服装店和厂子必须留给我!”

    对他而言,这些是能生财的“母鸡”,绝对不能被分走。

    钟玲给了宁晔一个眼神,给他也无妨,反正她本来就打算服装店归她后就出手给别人,不与姚海林再有任何联系,哪怕是生意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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