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时候……
“我喜欢你,我想杀你。”
饱含真诚、毫无保留脱口而出的这句话,没有半分谎言。
安德鲁对自己的感情看得很透彻,他喜欢白烨,非常非常喜欢。他的琴声中有着和父亲很像的温柔,日常互动中不经意的包容体贴让他感到眷恋,坦率、爱操劳的性格也让他觉得相处起来很舒服。
这份感情不知不觉中疯长到扭曲偏执丧心病狂近乎病态的程度,这让他莫名的恐惧、甚至是第一次想要与看上的“猎物”拉开距离,为此他采取过刻意躲避,发现不行后便以朋友的身份小心翼翼待在他身边,为了克制住躁动不断去听他弹琴让自己平静,最后还做出了警告。
因为越喜欢,他就越想杀人,杀意与爱意并存对他来说是理所当然。可是白烨不是女性,也不到非杀他不可的最后关头。
所以一直什么都没说,什么都没做,反正这样的生活挺开心的。
而现在,非杀他不可的时刻到了,因为他目击到自己的工作现场,没有理由不杀,更没有理由放过。
冰冷的雨幕中,他捂住长发青年的眼睛,举起匕首毫不停顿地挥下——
——没能、刺下去……
安德鲁看到了这辈子都难以想象的奇景。
绝无失手可能的利刃在即将砍中喉咙的刹那,轨迹产生了偏移,刀尖扎入了他自己的手臂中。
下意识松开手跌跌撞撞后退,失去支撑的白烨背靠墙壁滑坐在地失去了意识,他很纳闷,抽出匕首试着再次往白烨身上扎,每一次都在命中目标前被抬起的另一只手阻挡。
白烨的安然沉睡的面庞连同衣服一并沾染鲜红,那都是安德鲁手臂上被刺伤流下的血。
我这是……不想杀他?
不可能,不杀就代表不爱,这二者对安德鲁而言是共存的意识,颠覆的话就相当于破坏掉他的整个人生,但残存的理智拼命叫嚣,让他无法否认自己深爱着对方的事实。
——我是不想杀你,还是杀不了你?
他第一次感到迷茫失措,蹲下身,撩起头发,往前凑到白烨面前,把脑门轻轻抵在对方的额头上。
——你是我的猎物,我不想失去的珍贵存在。
泪水混合着雨水流淌,而杀人魔自己却浑然不知。
——如果我没法用杀死你,来证明我喜欢你……
那把你占为已有,是不是也是一种表达爱的方式?
……
白教堂连续谋杀事件,那是发生于一百多年前,在世界一时引起轰动的连环杀人惨案。
一八八八年的八月至十一月间,地点位于英国伦敦东区的白教堂,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遇害者已高达五人。案件的共同点是被害者全是女性,并且尸体被开膛破肚、糟蹋得惨不忍睹,手法极其血腥凶残。因此根据当时犯人寄到警察局用来挑衅的信件署名,凶手也被媒体报道称为“开膛手杰克”,直至今日他的真面目仍是个未解之谜。
而现在,这个“未解之谜”随着方越明不掺杂任何个人情感的讲述,以另一种白烨从未设想过的可能性在他面前揭开长久以来的神秘面纱。
“现代社会‘开膛手杰克’常常在影视作品和娱乐文学中被描述成穷凶极恶的杀人魔、徘徊在伦敦的幽灵、来自地狱的魔鬼等等,”方越明手上攥了个打火机,掀开盖,关上,又掀开,来回重复着这个动作,“事实上在黑暗世界里,‘开膛手杰克’从未真正消失过,这个词并不是指一个人,更不是什么妖魔鬼怪,而是一群特殊人种的代称。”
“特殊……人种?”白烨张大了嘴,“开膛手还能有人种?”
“非常稀少,以全世界总人口为例,十亿人里每十年能出一个都算了不起了,”方越明笑了笑,“之所以没法大规模繁衍,是因为‘开膛手杰克’基本活不过三十岁,在那之前绝大部分都会发狂而死,他们从记事起就无法控制杀人冲动。”
“有这种事?”白烨头一次开始感慨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可为什么会……控制不住想杀人?”
“知道‘鳄鱼脑’吗?就是这儿……”方越明抬手指向自己的脑袋,在某个区域比划了一下,“学名脑干,别名爬虫类之脑,它掌管人类最原始的攻击性本能,而‘开膛手杰克’一族的人天生这块地方就比普通人要过度开发,导致的最普遍现象就是理性蒸发,破坏欲强烈、人性丧失,有着过人的怪力、敏捷的身手,以及……无法自主克制的杀人欲望。”
真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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