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鸡摸狗的事。虽说从来没干出过什么名堂,但做得多了,还是给当地的府衙添了不少麻烦。
象城的知府对此十分无奈,偷盗者抓到不难,但对方只是个半大不大的孩子,让官家出手未免太严肃了些。
彼时,象城的知府跟无涯阁关系甚好,便拜托他们来治这小贼,而罗千思作为无涯阁最大的闲人兼主司,自然就阁主被扔出来干活了。
那时,所有人都认为无涯阁主司办事肯定牢靠,结果,这都半个月过去了,偷盗是少了,罗主司也跟着消失了。
这事儿本来掀不起太大波澜,但就在罗主司消失的第二个月,知府家传出了宝玉被偷的消息,之后连着几日,好几家达官显贵家都被偷了宝贝。
只是,这偷就偷吧,小偷还不图财,隔日就把宝贝给还了回去,真不知在想些什么。
再后来,丐帮那传出消息,说是罗千思把那小毛贼给收作了徒弟,那些惊动了无数人的盗窃案,似乎就是他们师徒俩合力办出来的。
“懂了,老不正经遇上了小不正经。”
“……别打断我说话。”
说那罗千思收了花江月做徒弟,倒也差不多,不过花江月到底没入无涯阁的门,罗千思也没有把人带回去的打算。
原因?据说是花江月在外逍遥惯了,心里全是对世俗的眷恋,受不了无涯阁那“正人君子”的大道理。而罗千思惯着小孩,也就随他去了。
上面这些,是象城那边广为流传的说法,慕思柳也是从象城的商人那边听来的。而同样的故事,在花江月本人嘴里就完全成了另一副样子。
花江月原本也不过是农家小儿,闹饥荒后成了流民,父母死在流亡的路上,而他自己被过路的官家女眷捡走,成了干粗活的下人。
花江月自觉那下等人的日子不好过,虽说主人家不会打他,但骂起人来一点都不留情,管他的嬷嬷还老克扣他的吃食,搞得他吃了上顿就惦记下顿,肚子一直空着。
因此,当他跟着主人家途径象城时,立刻就被路边的馄饨摊吸引了。他手头没有闲钱,便偷了主人家的玉手镯,去换了碗大份的馄饨。
那是他十岁之后吃得最饱的一次。
后来不必多说,他偷手镯的事情被发现了,遭了一顿打。当初捡他回去的大小姐依旧是那副好心肠的样子,没要他还镯子的钱,只道是不养窃贼,把他赶了出去,自生自灭。
“后来我想想,还是得谢谢那位小姐,毕竟没她捡我,我可能就死在流亡的路上了。所以我开窍以后就想还笔钱财回去,结果我再次找上她时,她们一家因一些莫须有的罪名关进了牢,人头都掉了。我没办法,偷了些钱财买下她和她爹娘的人头,一起葬在了象城郊外的山头。”
彼时,花江月已经在象城偷出了一些名头,而罗千思也就是在那时候找上他的。
“当时我就拿着个铲子在山头刨土,突然看到身后有个教书先生。我吓了一跳,怕他觉得我是在杀人灭口、毁尸灭迹,就赶紧把什么都交代了。”
“然后?然后我就被那书生,也就是罗千思,给拐走,额,接走了,日日听他念什么经啊书之类的,劝我向善什么的,我受不了就跟他抬杠,杠着杠着,硬是给我杠出了一套‘盗贼’的道义来,有趣的是他最后还真就被我给说服了,嘿嘿。”
或许就像花江月所言那般,罗千思被他所说服,思量许久后竟教乐他轻功,并与他一起偷窃。
当然,罗千思所言之道义也并非全然无用,起码他还会在出名之时给自己起上一个好名字——“花江月”。或者说,起码他在罗千思的敲打选,知道每户人家各有各的不易,学会了挑人下手,专偷不义之财,获得了民间的美名。
“不还是小偷吗?”
“随你怎么说吧。”
总之,罗主司一介知书达理的君子,手下竟教出一扒手来,这对无涯阁而言堪称耻辱。
萱逸就是当初意见最大的主司之一,按照花江月的说法,他曾被“老阿姨及手下的弟子追杀了三天三夜”,就因为他偷了萱逸前夫的画像,想一睹那负心汉的真容。那之后,花江月与无涯阁便是结下了梁子,花江月不敢招惹,便逃出了象城,跑到陶万海手下办事;而无涯阁内部则有了一个不成文的规矩,但凡在外历练遭遇“乐子贼”,不论何等困难,必须缉拿归案。
罗千思?花江月又不是他正式的弟子,对这些行为自然没有意见。不过慕思柳听那象城的商人说,罗千思在花江月后再没收过弟子,那些原先拜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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