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0 章 冯睿突然扒住郑千秋的肩膀,踮起脚尖,“啵唧”一声,在郑千秋靠着手机的那一侧脸上,来了一个响亮的吻,然骸?(第1/3页)
冯睿突然扒住郑千秋的肩膀,踮起脚尖,“啵唧”一声,在郑千秋靠着手机的那一侧脸上,来了一个响亮的吻,然后在郑千秋耳边吐气如兰:“嗯,秋千哥,你轻一点。”
牧晶晶眼睛陡然睁大,脸涨得通红,舌头打成了蝴蝶结:“对......对......对不起,打扰了。”然后颤颤巍巍地挂了电话。
郑千秋敲敲冯睿的脑门儿:“很好玩吗?”
冯睿搞怪地做了个鬼脸。
郑千秋只能再次拨打过去。滴滴只响了两三秒,牧晶晶就接起了电话,吞吞吐吐地说:“你......这么快吗?要不然待会儿再说?”
郑千秋沉默了三秒,才意识到“这么快吗”是什么意思,而在一旁听戏的冯睿已经笑得前仰后合了。
郑千秋故作正经地咳了一声,说:“刚才那是冯睿在搞恶作剧,闹着玩的。”
在郑千秋承诺包吃包住包玩包机票后,牧晶晶才犹犹豫豫地接受了婚礼邀请。她说:“刚才小鸡子说他想跟着我来,可以吗?还有,要不要邀请一下小哑巴?”
“当然可以。”
时过境迁,当初的几个孩子已经长大了,有了各自不同的人生。
牧晶晶高中毕业后就出去打工了,现在手里攒了一点小钱,目前正计划和几个朋友凑钱开一家奶茶店。
小鸡子在翎尾市福利院一住就是四年,一直和牧晶晶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听说去年还考上了本市的一所二本大学。
小哑巴则被一对好心的夫妇收养。小哑巴拥有惊人的绘画天赋,连城里的老画家见了都连连说好。好心夫妇不愿浪费他的天赋,呕心沥血栽培这株好苗子。这不,前几天又带着他去北国看画展了,估计婚礼当天才能坐飞机过来。
婚礼那天风和日丽,和风吹拂着大片大片嫩绿的青草,也带来了远处人工湖的潮气。
草地起伏平缓,十几座别致的凉亭伫立其上,每座凉亭里都有一张圆形木桌,桌上摆放着瓜果和茶水。
瓜是刚摘的甜瓜,茶是上好的西湖龙井。
已经有客人陆陆续续来到了庄园,入座凉亭,说说笑笑,好不快活。
今天宴请的客人,不见得非富即贵,却全部和郑千秋他们家保持着良好的关系,同时也对郑千秋感情上的选择保持尊重的态度。
对于有些对同性恋或者是对冯睿的出身有意见的达官贵人,郑父郑母连请帖都没有发,毕竟在这把酒言欢的日子里,何必请个扫兴的家伙来呢?
郑千秋和父母坐在凉亭中说话。说起来,这场婚礼还是他父母张罗举办的。
他本以为自己和冯睿是同性,无法领证,所谓婚礼更是无稽之谈。
但是郑父郑母却十分固执地认为,既然郑千秋已经认定了下半辈子和冯睿过,那就应该有个仪式感,至少要让熟人家里对郑千秋有想法的姑娘们断了念头,免得耽误了人家的青春。
对于这个理由,郑千秋哭笑不得。但无论如何,这场婚礼都是他梦寐以求的。
庄园里的人忽然骚动起来。郑千秋猛的一抬头,原来是冯睿来了。
今天的冯睿英气逼人,量身定制的黑色西装衬托出他愈加挺拔的身材,宝蓝色的领带别在领口处,显得年轻而富有朝气。他头发抹了发胶,梳得一丝不苟,一双眼睛黑亮亮,含着笑意,望着郑千秋。
在场的人都知道,郑千秋有一个来头成谜的同性恋人,却从未见过人家的真面貌,只得暗中猜测此人是多么容貌出众或者手段了得,竟然能轻而易举让郑千秋死心塌地。
至于为什么他们知道,这位就是郑千秋的男朋友,自然是因为他和郑千秋穿着一模一样的新郎服。
众人看着冯睿的目光或是好奇,或是嫉妒,但是冯睿毫不介意。小场面而已,这种类似的情景他在桃花源村经历了可不止一次,早已熟门熟路,对于众人的心理活动也了然于胸。
他对别人兴致缺缺,旁若无人地走向了郑千秋,两人交换了一个吻。
“养鸡场的土皇帝,变成我们郑府的小王子了。”郑千秋调侃道。
近一年来,冯睿一直沉迷事业无法自拔,身穿落着鸡毛的工地服,脚踏粘着鸡屎的黑胶鞋,鸡鸣而起,鸡眠而归。
“我的公主殿下,让你久等了,我对你致以深深的歉意。”冯睿右手抚胸,对着郑千秋一鞠躬,左手从背后变出一只沾着露水的玫瑰花来,放在了郑千秋的鼻前。
郑千秋一愣,意识到冯睿是在回敬他那句“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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