吗?”得到赏钱的海棠自是欢喜,同时亦很担忧。
“当然能行。”关月聆掂了掂满满的荷包,“海棠,我们先到玲珑阁买些点心再回去,然后送午膳到大理寺与三哥。”
她确定那元潇潇并未作假,那便是说许若云却是被冤枉的。
大理寺办的案子,也不是没有判刑后重新审查过的,否则便不会有御史台的人掺和进来了。
只是眼下这案子,是先找三哥问问呢,还是直接去找如瑾哥哥?
此时,文无叙正在台院内,翻阅着由刑部与大理寺递呈上来的案件文书。
这些案件,凶犯氏均被判处死刑。
御史台有权随时审查京都三都尉的案子,亦身负监察刑部与大理寺之责,而文无叙尤其关注刑部与大理寺二部经办的案件。新帝上位后,为减少冤假错案的产生,曾下旨“凡决死刑,虽令即杀,仍三复奏”,建立起了死刑复核制度1,故而御史台对于涉及死刑的案件都会再三审查。
眼前,文无叙案上摆开的,便是经刑部与大理寺查办,要在今年处决凶犯氏的案子,其中,便包括了吴三娘闺中劫杀案。
文无叙将其他卷宗均收了起来,而后放到了一旁,接着将吴三娘闺中劫杀案的所有文书,一一分类,整整齐齐地摆放在案几上。
原案事发于前乾泰三十三年,三月十八。
吴太尉家中女郎举办游园会,宴请了京中诸多娘子郎君,那许若云虽为寒门,却因表兄牵线,出入京中贵女交集圈,那日游园会亦同表兄一道出席,但途中因急事离席,事发后,大理寺曾召许若云问话,并无破绽,并未生疑。
直到两年后,宣纥元年,其父许平拿吴三娘所有之物到当铺,当铺掌柜识得那玉镯子乃宫中赏赐之物,不允当钱,再看许平布衣清贫,追问间含糊不清,心中生疑,于是便禀告了官衙,这才顺藤摸瓜牵出了许若云。
文无叙翻看了许若云被拘后的供词,声称是在游园会时,得吴三娘相邀进其闺中,见闺中饰物众多,便起了贼心,却在偷盗时被吴三娘发现,两人厮打起来后,许若云失手用陶樽砸破吴三娘的头部,便拿起首饰半途离席。
案发后一直隐忍,并将部分金银变卖换钱,直到囊中羞涩,才不得已将那玉镯子交给许父到当铺换钱,却不料被人看出纰漏,东窗事发。
文无叙看许氏供词并无不妥之处,将当年皂吏进入案发现场的闺中记录拿出来细细审阅了一遍。
接案赶到吴太尉府上时已是晡时,吴三娘倒在闺房中靠墙一隅,根据遇害时的姿势推断,应是被人推倒的,头破血流,身边是摔破洒落在地的陶瓷,瓷片上却黏着斑斑血迹,身上衣裙有被撕扯过的迹象,房内有两张翻转的锦杌,以及掀翻的桌案,估计是凶犯抗争时所导致的。
除此之外,吴三娘身上所带的玉佩跟荷包不翼而飞,房中妆奁被打开,里面原本放满了的头面首饰,此时亦一扫而空,后由吴三娘的贴身奴婢所供,得到了一份遗失的金银钗饰的清单册子,誊抄副本送与当铺金饰行,警戒有当此等首饰者,立即报官。
首先发现吴三娘遇害的是她的两位贴身奴婢,翠枝跟蓉儿。
听她们所述,当时天气炙热,那吴三娘在游园会与娘子郎君嬉玩过一阵,投壶后便回了闺房,两位奴婢自然跟着女郎回了所居的春波阁,但那女郎在途中唤翠枝去拿冰,唤蓉儿去后厨取热汤糕点,于是两人分头行事,先一步回来的翠枝在发现小姐遇害时,当即便吓傻了,那蓉儿稍微镇静一些,制止了翠枝的尖叫,两人再度分头行事,一个去禀告了当时尚在游园会中的吴家大郎,一个去通知了家中的吴老太君。
报官后,当时的大理寺吕少卿带人查案,扣下了游园会中的所有女郎郎君,却一无所获。审查二十日后,此案悬而不决,后兼朝廷局势动荡,恰逢新旧帝更迭,此案便成为了疑案,直到去年七月,才出现了转机。
文无叙最后拿起了吴三娘的尸检格目。
乾泰三十三年,三月十八,吴氏案格目。
吴家三娘,闺名玉蝶,年十四,身长五尺二寸,体型纤长,尸身上下并无外露伤痕,仅右手留一道划伤,疑为倒下时所抓之物造成。
外伤仅有一处,便是前额的致命伤,被人多次击打,造成颅骨破裂而亡,凶器为房中原放在博古架上的琅琊青瓷花瓶,即为现场收集到的碎瓷片。
文无叙沉吟了片刻,而后便拿起了现场盘问的吴府奴婢,以及当时出席了游园会的娘子郎君的供词,逐一翻阅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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