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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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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章(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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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的那块烁烁闪光的劳力士表让这家伙里外透着一股子富贵人家的气质,随身还片刻不离的带着一个挎包,不知里面装的是啥玩意,他跟大胡子他们完全不是一类人,不知怎么混到一起去了。

    大胡子见我打量他这几个兄弟就笑着给我介绍了一下,那三个亡命徒是跟着他走难闯北到处打拼多年的兄弟。最早他们曾在可可西里猎杀藏羚羊,然后把藏羚羊身上那比黄金还贵的那点羊绒卖给这个戴眼镜的中年人换钱,一来二去的就熟了。

    藏羚羊下腹部的毛又细又柔保暖性极强,其质地又轻又软,制成披肩后可以从戒指中穿过,因此又被称为‘戒指披肩。’近几十年来,这种‘戒指披肩’逐渐在欧美市场成为时尚,成了财富和身份的象征,售价最高可达4万美元一条,所以给可怜的藏羚羊带来了灭顶之灾。

    那个中年人姓沈,是个台商,以前每次收购羊绒的时候不是被坑就是被骗,要不就是被抢,可是藏羚羊的羊绒在国际世场上卖的极火,经常是有价无市,其中间的利润简直比毒品还高,所以沈老板说什么也不舍得放弃这买卖。看大胡子信誉好,又讲义气,就认准了他,每次大胡子的货都被他收购了,价钱也公道,就这样一直合作了近十年。

    后来政府开始严厉打击偷猎藏羚羊的偷猎者,很多小型团伙不是洗手不干了就是被剿灭了,大胡子他们先是黑吃黑的吞并了几个小团伙的成果,最后又胆大包天的洗劫了当地镇上的一个大仓库,这个仓库是当地政府派武警收剿他们这些偷猎者后,专门用来存放所有缴获的物资的,里面有很多用来向社会象上级展示打击成果的战利品,当然也包括许多藏羚羊的羊绒。大胡子得手后在天塌下来之前就一口气狂奔到千里之外了,可谓是狂捞一大笔后成功的全身而退。说到这儿大胡子他们全都得意的哈哈大笑起来!看来那一笔没少捞。

    大胡子他们后来又看中了盗墓这一行是暴利,就又改行干这个了,老鬼就是在这时认识他们的,而且曾经合作过一两次,成功的盗过几个大墓,收获颇丰!

    我问大胡子:“罗布泊这地方真值得你冒险来吗?”大胡子收住了笑容,一脸严肃的说:“对别人也许可来可不来,但是对我来说是必须要来的,因为我的父亲在这里1随后大胡子就给我们讲了一段有关他父亲的那尘封已久的历史。

    那是在61年的时候,那年大胡子刚满八岁,他的父亲是当时驻守新疆部队中的一名连长。爷爷也是从部队退下来的干部,一家人全住在军区大院里,大胡子记的那天晚上父亲母亲和爷爷在一起吃饭,母亲特地给大胡子做了一碗长寿面,里面还卧了两个鸡蛋,大胡子吃的那叫一个香!

    吃完饭后父亲就和爷爷到一个房间里单独谈话去了,大胡子自己坐在外屋玩儿的时候听见了部分内容。好象是有一支国民党的残余部队进入了罗布泊里面,追击他们的部队在罗布泊遭到了重创,几乎是全军覆没。

    这下激怒了军方,准备派出大部队进入罗布泊围剿,但是据逃回来的战士讲,和他们作战的是一大批打不死的人,穿着五花八门,什么样衣服都有,外形就象是干尸一般。攻击方式就是咬抓撕,而且动作灵活,不死板,而且是力大无比,被它们抓住不是被咬死就是被撕裂,枪打在他们身上就根本没用,照样向你进攻,所以这次的行动保密,只有一个‘611’的代号。

    接下来的说话声音越来越小,大胡子就听不见了。当天晚上大胡子的父亲就出发了,从此就在也没有回来。同时去的还有不少住在军区大院的军人,可是到最后只回来了一个,但是神智好象有些不清了,一阵明白一阵糊涂,明白的时候问他什么他都说不知道,糊涂的时候到是老重复着几个词,什么‘又活了,都死了,罗布泊’。

    大胡子说到这突然愤怒起来,他情绪激动的说:“我不管我父亲是干什么去了,为国捐躯,理所应当!但是我就是想知道他怎么死的?死在什么地方?尸骨在哪儿?我长这么大就他妈的就没见过能动的干尸,肯定是谎言,我要搞个明白,必须搞个明白!这就是我来这的目地1

    大胡子说到这看着他那剩下的三个兄弟不由的黯然神伤,情绪又低落了下来,叹了口气说:“只是可惜我那些兄弟了,连累了他们了!"这时他的一个兄弟瞪着眼睛说:“李哥!你这话就不对了,咱们哥几个哪个不是手里有人命,逮住就是死的主儿,多活一天都他妈的是赚了的,提这干吗?”那两个兄弟也嚷嚷道:“就是,就是!咱们都是该死的鬼,李哥这是不把咱们当兄弟了,罚酒!罚酒1

    大胡子随手抹了一下眼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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